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号)精神,为便于各单位合理安排工作,经学校研究,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4月4日(星期四)至4月6日(星期六)放假,共3天;4月7日(星期日)上班。4月5日(星期五)课程调至4月7日(星期日)授课,按原课表时段执行。
二、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强化安全责任,全面排查安全隐患,倡导全体师生员工绿色出行、文明祭扫。
三、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四、后勤处、保卫处、计财处等部门放假时间由总办另行安排。
闽南理工学院
2024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