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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南理工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

作者:时间:2014-10-16点击数:

闽南理工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

一、主办单位:闽南理工学院

二、竞赛日期:2014年11月6日—8日

三、竞赛地点:闽南理工学院(宝盖校区)运动场

四、参加单位及分组(用户名):

学生组(10个代表队):光电系、电子系、经管系、财会系、经管财会系(蚶江)、信管系、服装系、土木系、英语系、体育系

教工组(12个代表队):行政教工(院办、财务处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团委、招生就业处、后勤处、基建处、图书馆、科技处、保卫处)、光电系教工、电子系教工、经管系教工、财会系教工、信管系教工、服装系教工、土木系教工、英语系教工、实践教学中心教工、基础部教工、思政部教工

(注:体育系全体教师执裁本届运动会,不参加本次竞赛)

五、 竞赛项目:

1、 学生男子组(13项)
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5000米、110米栏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

2、 学生女子组(13项)
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100米栏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

3、 教工男子组(9项)
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

4、 教工女子组(8项)

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

六、 参加办法:

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运动员不限。各代表队每项限报5人,每人限报2项,可兼报接力。

七、 比赛办法、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:

1、 参赛运动员(队)不足3名(队)的项目不进行比赛(提前通知报名单位,可更改报名项目,但不得换人)。各单项参赛运动员人数不足八人(含八人)减1录取。

2、 个人:学生组男女各单项均取前八名,教工组男女各单项均取前三名

3、 团体:学生男子组、学生女子组团体总分各取前三名,总团体总分取前六名。体育系不计团体总分,教工组不评团体总分。

4、 计分办法:各单项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接力赛加倍,破院纪录加5分,并按各代表队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得分之和分别排列团体总分名次,得分多者名次列前,如得分相等,以破纪录多者列前,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,以此类推。教工组不计分。

5、 评选各代表队、个人(运动员、裁判员)体育道德风尚奖。 教工组不参加此项评选。

八、 报名:

1、 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,登录闽南理工学院网站报名,或直接登录http://www.mnust.cn/ydhbm/,在运动会名称栏中选择:闽南理工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,用户名为各参赛单位名称,初始密码12345678,(注意:学生组不要与教工组混在一起报名,一定要仔细看清楚自己的代表队名称后再点击进入,男子组、女子组各一页,请注意看页面下的说明)登录后系统会自动提示重置新密码,然后再重新登录进行报名。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27日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。网上报名后可打印出纸质文档,纸质文档需加盖各系公章,在10月31日前送交体育系办公室(宝教一B501)。联系人:施达仁联系电话:13489408888

2、 报名后不得更改,逾期报名者以弃权论。

九、 竞赛办法:

1、 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《田径竞赛规则(2014—2015)》。

2、 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作。

3、 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。

4、 铅球重量与跨栏比赛规格规定附后(见附件)。

十、检录

大会设第一检录处和第二检录处,

十一、资格审查

1、为了端正赛风,资格审查组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。如在此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、违反规定者,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,追回奖牌通报批评。对冒名顶替参加比赛的运动员,属个人项目,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;属集体项目,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,并追究运动员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通报全院。

2、参加800米以上距离(含800米)的运动员需经校医务室检查证明身体健康,并由运动员所在单位认可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,将纸质证明加盖各系公章,在11月9日前交体育系办公室,否则不得参赛。

十二、 本规程由本次运动会组委会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闽南理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

二O一四年十月八日

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宝盖风景区(宝盖校区)、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厝仔工业区(蚶江校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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